屠龍小隊案|賴振邦求情指非主腦 法官將聽取同案認罪被告求情 下月一併判刑
【有線新聞】屠龍小隊案,唯一受審罪成的賴振邦求情。
賴振邦早前獲陪審團大比數裁定《反恐條例》下的控罪不成立,不過屬於交替控罪的串謀爆炸罪成。代表律師求情指,兩項控罪無論性質及最高刑期都有很大分別,賴振邦並非主腦,證供顯示他沒參與會議,測試遙控炸彈及攜帶炸藥等都不是由賴振邦負責;他還柙期間已不斷進修,希望服刑後做個有用的人。
法官張慧玲說,相信陪審團是信納賴振邦不清楚最終放炸彈的位置,亦無參與將炸彈帶到華仁書院,會在聽取同案認罪被告求情後下月一併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