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收百宗無牌床位投訴 民政署巡查千次無一定罪 大律師:若生意外租客難索償
【有線新聞】民政事務總署過去三年多收到近百宗投訴,涉及無牌經營床位,巡查一千多次,沒有一宗定罪。有大律師說住無牌寓所一旦發生意外,租客很難索償。
法例規定單位內有12個或以上床位出租就要領牌照,無牌出租的話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好像我們發現的個案有20個太空艙,但聲稱只租11個又會否違法?大律師李健志:「最大執法難度在於他們是否12個床位被租出,如果像這情況,租11個出去或同一時間租10個,這可以是灰色地帶,執法上他可能需要看帳簿,租出時會否多於12個床位被租出。暫時法例沒囊括租客只是對他們最大的問題,始終是租住了無牌寓所,若發生意外就難以索償。」
由2019年至今,民政事務總署接到99宗有關無牌床位寓所的投訴,巡查了1,174次,但一宗定罪都沒有,有當區的議員認為政府要加強執法力度。九龍西(西九新動力)梁文廣議員:「民政事務總署可網上主動出擊收集違規太空艙資訊,目的不是要抹殺一些平價給單身人士住的宿位,但我們目標是在安全下情況做。如果是因為經濟、收入負擔不到,第二、排公屋很多年都排不到的話,無奈選擇這些太空艙當然是一個悲歌。」
他又說住太空艙的多數是單身人士,建議未來可興建一些宿舍或過渡性房屋,專門給單身人士居住。民政事務總署說,牌照處一般會在收到投訴後8個工作天內視察,並視乎個案情況用適當方式跟進,包括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