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興前高級經理認收分判商賄賂 涉啟德體育園兩億元合約 案件10.18求情
【有線新聞】一間建築公司前高級經理承認收受分判商賄賂,案件押後到10月18日聽取求情。
60歲被告吳和能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罪,他於案發時是協興建築工地事務部高級經理,會得知協興地盤的招標資訊。廉署調查發現他自2019年起,向利成泥水工程預先透露協興招標項目的進度及如何報價等,期間利成從協興取得一個私營項目,逾5,800萬元泥水工程合約以及競投得啟德體育園兩份總值逾兩億元合約。被告在收受100萬元懷疑賄款時被當場拘捕,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就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