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辯方結案陳詞 指張俊富不清楚計劃、不屬串謀 黃振強證供不可信
【有線新聞】「屠龍小隊」涉嫌策劃2019年民陣遊行放炸彈,辯方開始結案陳詞,指被告張俊富不清楚行動計劃,不屬於參與串謀謀殺,又多番指控方證人黃振強證供不可信。
被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代表張俊富的大律師李國輔陳詞,指陪審團不應就與案件無關的罪行而對被告有偏見,要考慮當時的社會氛圍。
辯方又指出,張俊富不常看訊息,多日沒有參與群組討論,對他是否了解行動計劃有保留,控方證人黃振強曾擅自更改計劃,亦沒有在群組通知成員,認為張俊富是被蒙在鼓裏,不可能參與串謀謀殺。
辯方又提醒陪審團在採納黃振強證供時,要考慮他轉為控方證人,有減刑一半的誘因,提醒他是事件首腦,指證下屬時或會帶有目的,加上他的言行不一、貪心、謊話連篇,會為自己爭取最大「著數」,例如黃振強作為屠龍小隊隊長沒向隊員透露「走佬Plan」,事前沒有通知隊友收拾行李,自己卻先「著草」,指他是「賣隊友豬仔」。
多則訊息中隊內共識是不使用真槍和炸彈,小隊中只有黃振強有私心想殺警察,即使違背成員意願也一意孤行,質疑他會否隱瞞隊友來達到目的;又指他在審訊初期多次說沒印象自己有賭博,但投注紀錄顯示他在2019年前後頻密地投注,曾一日賭7次,最多一次投注五萬元。
辯方律師多次強調舉證責任在控方,加上疑點利益歸於被告,陪審團必須確信控方證人證供才用來針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