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李家超拒評論區家麟被捕 陳朗昇促釐清轉載文章會否構成煽動
【有線新聞】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不評論區家麟被捕,說《港區國安法》保護市民個人自由。前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陳朗昇,促請政府釐清轉載文章會否構成煽動。
五年前林鄭月娥參選特首,出席記協舉辦的選舉論壇,區家麟是主持人;五年後區家麟被捕,林鄭月娥被問到事件會否削弱言論自由,她說不評論,但《基本法》保障新聞和言論自由。林鄭月娥:「國安法第4條,特別提到保障國家安全同時,要維護受《基本法》保障的個人自由,所以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參選特首的前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說已離開政府,不了解案件細節、不作評論。李家超:「《基本法》從我們回歸第一天到現在,一字也沒改,所以大家在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方面獲充分保障,只需要依照法律框架,會有充分的自由空間。」
前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兼記協主席陳朗昇,促請政府釐清轉載文章會否構成煽動。陳朗昇:「我個人立場認為,處理港獨及制裁的新聞要小心,但被捕的人是否處理這些議題而出事,又好像不是。所以紅線是大家也看不到,我做節目或評論政府政策時,我是擔心的。」
記協發聲明,憂慮事件進一步損害新聞自由,促請警方盡快交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