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控方陳詞:黃振強屢指示12.8遊行不帶裝備 有別於平常做法 有線新聞 2024年08月01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屠龍小隊」涉嫌策劃2019年民陣遊行放炸彈,控方繼續結案陳詞。 被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控方外聘大律師周凱靈繼續陳詞,指2019年12月3日黃振強叫屠龍小隊接受記者訪問後直接開會,稱該星期要去港島,代表他們有了實質時間和地址;黃振強之後多次明確指示12月8日不要帶同裝備,也有別於平常做法,而當黃振強在群組稱「有大plan」,都沒有成員問是甚麼意思,他們亦知道當日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