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明報》撰文指23條有爭議 懲教署:強烈不滿、譴責誤導評論
【有線新聞】懲教署譴責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在報章發表的評論文章失實及誤導。
懲教署指文章提到的所謂「爭議」與事實不符,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有清晰定義,不存在文中所述
「懲教署長自行決定擴大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範圍」,批評陳文敏誤導讀者,以為在囚人士如果按法例不獲減刑或者提早釋放,是受到更重刑罰及違反人權保障。重申獲得提早釋放的權利並非必然,設立減刑或假釋機制是為了鼓勵在囚人士勤奮及行為良好,懲教署署長一如既往按照法律公平公正處理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