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醫療署|將立法賦權訂立標準 審核相關醫護服務質素
【有線新聞】政府成立基層醫療署,負責管理公私營基層醫療服務,下一步會立法賦權基層醫療署,監察基層醫護質素及標準。衞生署及醫管局的部分服務,包括學童保健,都會轉移到基層醫療署。
為了強化基層醫療減少醫院負擔,2019年成立的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正式改組為基層醫療署。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及基層醫療健康專員彭飛舟接受訪問時透露,會訂立新法例,界定何謂基層醫療服務提供者,今屆政府任期內會提交草案。
基層醫療署會獲得賦權,審核及監察相關人員的服務質素,例如家庭醫生,並訂立服務標準,設立質素保證機制等,包括涵蓋所有基層醫護的法定《基層醫療名冊》。
李夏茵:「例如糖尿病,要何時抽血?糖尿病要控制到甚麼水平?會不會有一些很特定的,我們稱為併發症要定期篩查,這需要有一些標準。如果是一個認可法定機構,推出一些綱領或指南,理論上在這行業中是公認、認可的話,所有醫生都要跟從這個指南。你好特別,拒絕跟從指南,你就要解釋你的診治理據。」
改組後基層醫療署是公營醫療體系下衞生署、醫管局之外的第三大支柱,各種公營服務由預防到治療、社區到醫院都會重新整合。以衞生署的學生健康服務為例,將會撥歸基層醫療署。
彭飛舟:「學生保健其實需要先檢視現時做法是否最有效,可能小學很有用,但是中學可能有需要加強。」
李夏茵:「長者醫療計劃,包括(衞生署)長者健康中心可能交基層醫療署會好一點。又譬如好像衞生署有關肺癆的工作,即是胸肺科的項目,可能移交醫管局較適合一點。」
現時全港各區均有不少由社福機構開辦的社區藥房,當局計劃將它們納入基層醫療體系,為市民提供藥物諮詢,毋須動輒便要看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