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九龍東6被告求情 辯方︰黃之鋒沒組織初選、譚文豪曾盡力通過政府提案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參選九龍東的6名被告求情。黃之鋒的代表律師呈上多封求情信,但法官指他有案底在身,保釋期間犯案屬加刑因素。代表譚文豪的律師指,譚文豪從來沒有意圖成為激進的政治家。
6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包括承認串謀顛覆國家罪的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以及受審後罪成的施德來。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李國威求情指,黃之鋒沒有組織初選,只是其中一名參選人,應歸類為「積極參與者」,即使他曾經請求外國支持,但都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的事,加上案件的串謀計劃屬本土,國安法第30條勾結外國勢力不應適用。
至於量刑起點,3名指定法官關注黃之鋒有多項案底,更在保釋期間犯下本案,屬於加刑因素,辯方希望法庭考慮他認罪,給予三分一刑期扣減。代表律師呈上黃之鋒母親、牧師以及老師的求情信,黃之鋒自己則未有撰寫求情信,但指他會在服刑後重新出發。
代表譚文豪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指譚文豪出生草根,放棄機師的高薪厚職從政,只希望將香港變得更好,從來沒有意圖成為激進的政治家,在2020年11月已經離開政壇,還柙期間一直想念妻兒,並想真誠地向社會各界以及中央人民政府道歉;又提供譚文豪在2020年立法會財委會的投票紀錄,稱譚文豪有盡力協調會議,盡可能地通過政府提案。法官陳仲衡認為這些只是履行議員職責。
李嘉達一方呈上41封求情信,透露他女朋友曾向李嘉達求婚但被告拒絕,因為希望服刑後給女朋友一個正式婚禮,代表律師形容他只是個誤入歧途的年青人。
6名被告都有到法庭求情,黃之鋒被安排坐在離旁聽席最遠位置,亦有懲教人員分隔開他與其他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