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戴耀廷續求情 稱國安法生效前沒違法 官:法庭是要懲罰其周詳謀劃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45人串謀顛覆國家罪成,被指為組織者的戴耀廷繼續求情,代表律師說國安法生效前,包括戴耀廷在內的被告行為並無違法,法庭不應該在判刑時考慮。
戴耀廷、區諾軒等人由囚車押送到庭,代表戴耀廷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繼續陳詞,說國安法生效前有不少人批評或譴責初選,但初選當時並不違法。法官陳仲衡問如果在席三位法官同意搶劫銀行,而他在事發前一年已獨自開始籌劃,黃繼明會否認為這一年的籌備與判刑無關,黃繼明說重點是搶劫銀行在任何時間都是犯法。而國安法生效前,沒有任何法例列明禁止各被告舉辦初選,或者否決財政預算案,在普通法原則下,法例沒有禁止的事情都不是違法,因此在國安法生效前,戴耀廷的言行不應該成為量刑考慮。
法官陳慶偉說,法庭並非要懲罰他的思想,而是要懲罰他周詳的謀劃,法官陳仲衡亦指,他們需要找出幕後計劃初選的「黑武士」。
黃繼明又說,戴耀廷7月1日後在初選計劃已經沒有角色,7月16日也在Facebook宣布「休息」,陳慶偉表明不接納說法,問七一後誰是負責人、是否區諾軒。黃繼明說他不想指出某個人,但七一後戴耀廷肯定已無主要角色,因為計劃的目標是進入議會並否決預算案,戴耀廷根本不會在立法會投票,無法達到裁決所指的顛覆行為,他也沒有能力控制任何人的行為。
對於控方引用內地刑法釋義,指與涉案的顛覆罪相似,黃繼明認為控方做法屬「走後門」,國安法仍然承認一國兩制,因此在參考內地刑法時,只能引用國安概念,例如「顛覆」,而不能夠引入內地的判刑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