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行為良好、未獲提早釋放 「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入稟要求即時釋放
【有線新聞】「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因為《維護國安條例》新安排,在獄中行為良好,未獲提早釋放。他入稟指決定不合法,要求即時釋放。
馬俊文被控2020年間,多次在示威活動呼喊「光時」口號及展示標語,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原審判監五年九個月,上訴得直後減刑至五年。入稟狀指,馬俊文今年2月接獲懲教署通知,行為良好可提早於3月25日釋放,但在獲釋前兩日,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當日,接到通知要繼續服刑至少一年。
他質疑新法例的安排有追溯力和不合法,侵害人權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對他不公平,懲教署署長在考慮「囚犯不得獲得減刑,除非囚犯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三重否定測試時,有濫用酌情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