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打擊油麻地街頭賣淫拘114人 8中介收服務費拉客、「睇水」
【有線新聞】為配合粵港澳三地「雷霆2024」打擊有組織犯罪活動,警方聯同入境處展開代號「潮展」執法行動,以打擊油麻地區的街頭賣淫活動,成功搗破一個賣淫集團,共拘捕114名男女。
西九龍總區刑事總督察(毒品調查)林婉玲表示,西九龍總區、油尖、旺角、深水埗及九龍城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於5月27日至31日、及6月22二日,在油麻地區內進行代號「潮展」的打擊街頭賣淫行動。
行動中,人員於油麻地拘捕4名男子及6名女子本地人士、90內地女子、13名泰籍女子,以及1名台灣人士。被捕人年齡介乎19至71歲,分別涉嫌「管理賣淫場所」、「協助管理賣淫場所」、「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當中大部分人交由入境處跟進處理,部分人已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
警方調查發現,其中8名本地人為賣淫中介,他們安排性工作者在衞生條件差劣的劏房賣淫,提供避孕套、潤滑劑、漱口水、一次性毛巾等,同時提供拉客和睇水服務。至於其他性工作者需支付約500港元的劏房租金及服務費給中介,而她們收取的肉金350至500港元不等。
警方表示會繼續打擊非法賣淫活動並提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在公眾可見的情況下,不論以明示或暗示方式誘使他人進行性交易,包括性工作者「拉客」和嫖客「問價」的行為,均已觸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47條「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最高可判處監禁6個月。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身為處所的租客、佔用人或掌管人,准許或容受處所全部或部分經常用作賣淫,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