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註冊局|草案委員會完成逐條審議修正案 下月恢復二讀
【有線新聞】政府就《社工註冊修訂條例》提修正案,立法會草案委員會完成逐條審議,下月恢復二讀。
修正案建議社工註冊局正、副主席,由現時成員之間互選產生,改由行政長官委任,註冊局成員上任前必須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或局長授權人士監誓下宣誓,不得提交聲明書代替。若拒絕或忽略宣誓不得擔任註冊局成員,五年內亦喪失參選或獲委任資格,若有社工被裁定違反危害國安罪行,即使所有成員同意保留註冊,都要永久除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社工,在續牌或申請成為社工時,如果按原規定,是有一個所謂『逃生門』,如果整個委員會、27位委員一致同意的話,可以讓他有例外成為社工,但大家一致認為不妥當,犯了這些罪的人,終生不可以做社工,不設『逃生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