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引完稅標籤打擊「白牌煙」 賣私煙最高囚7年、罰200萬 商戶負舉證責任
【有線新聞】控煙的同時,政府亦加強打擊私煙,計劃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同時建議提高罰則,處理及買賣未完稅香煙,最高可監禁7年及罰款200萬元,商戶亦負有舉證責任。
為打擊私煙,尤其越來越多「白牌煙」,政府計劃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正展開顧問研究。海關今年首五個月檢獲的私煙中,「白牌煙」就佔17%,較去年全年多12個百分點。海關關長何珮珊:「包裝與一般已完稅香煙沒有分別,包括印有健康警告字句,並且以低價,甚至低於稅價於市場出售。由於現行機制上,進口證沒有綁定香煙批次,包裝亦沒有標記辨識批次,不法份子就利用機會將未完稅香煙冒充為已經取得進口證的已完稅香煙出售,在零售層面打擊『白牌煙』,執法及搜證存在一定困難。」
政府同時建議將處理、管有及買賣私煙列入《有組織嚴重罪行》附表,最高監禁由2年提高到7年,最高罰款由100萬元倍增至200萬元。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其實現時香港香煙稅已經去到一包煙66元,如果市面上仍然有人用,30多、40元價錢出售香煙,大家可以假定這些是未完稅香煙,否則他們在做很大蝕本生意。我要強調一件事,其實除了售賣或者進口,這些白牌煙、未完稅香煙是犯法之外,其實購買白牌煙也是違法行為,希望市民要小心。」
報攤這類賣煙的零售點,當局修例中包括若售價低過煙稅,他們就要自行舉證,證明香煙已完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