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一連兩日港島打擊電動單車 拘38歲男、發20張傳票
【有線新聞】警方一連兩日在港島區進行針對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及騎單車的執法行動,共拘捕一名非華裔男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等。另外,警方共發出20張與單車違例事項有關的傳票。
港島總區交通部及港島各警區警務人員於5月24日至25日,在區內進行代號「朝陽」的行動,針對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及騎單車的違例事項進行執法行動。行動中,人員發現一名38歲的非華裔男子,於道路上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人員以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拘捕該名男子,並扣查一部電動單車。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另外,人員分別在區內單車交通意外及違例黑點共發出20張與單車違例事項有關的傳票,違例事項包括車尾沒有裝上紅色反光板、單車沒有裝配警報鐘、沒有遵從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的規定及沒有遵從交通燈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