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條例修訂|擬賦權消防處向業主收工程費用 議員:應利用物管推展「聯廈聯管」
【有線新聞】政府爭取七月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賦權消防處為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完成工程並追收費用,同時傾向加重罰則,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應多管齊下,多利用物管公司推展「聯廈聯管」模式。
立法會議員(選委會界別)林筱魯:「我們看到曙光。將來這個物業管理,是否都可以政府相關部門有一些聯動工作?面對舊樓這樣複雜環境,特別是三無大廈的舊區時候,單幢樓處理方式是不足夠的,很多時候都要看看「聯廈聯管」是否有可能、怎樣在往後的時間,今天審議的建築物條例已鋪墊為將來一些今天未解決到的問題,先做好一些基礎。」
立法會議員(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最好發動到本身業主去做,業主不懂得的時候,剛才也說,專業團體或義務工作的人都可幫手,包括政府義工在這方面協助他們,了解問題及後果,大家組識一下、推動一下,解決另外一些不急切的(舊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