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設劏房最低標準 測量師學會︰最少100呎、樓底2.5米 倡取締時予搬遷津貼
【有線新聞】全港約有11萬個劏房,政府正研究為劏房設最低標準,測量師學會建議面積最少要有100呎。
學會亦建議,劏房樓底最少要有2.5米高,並必須有最少40厘米闊、0.8平方米面積的窗戶。業主只可在住宅或綜合樓宇中的住宅部份分間劏房,劏房內不可明火煮食,廚房與洗手間要有適當分隔,劏房的共用走廊不可放置任何物品等。學會估計全港小於100呎的劏房有3萬多個,相信建議已平衡改善劏房安全及對住戶的影響,又認為政府取締劣質劏房時應提供搬遷津貼,或安排居民遷入公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