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榮光禁制令|陳文敏:循法律程序推翻十分難 無異於變成禁歌
【有線新聞】法庭日前頒令禁止在分裂國家、侮辱國歌、煽動等4項意圖下傳播《願榮光》,有法律學者說要循法律程序改變或者推翻禁令十分困難,又說禁令無異於將歌曲變成禁歌。
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分裂國家、侮辱國歌、煽動等4項意圖傳播《願榮光歸香港》,律政司指並非完全禁止歌曲,但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認為實際上難免有寒蟬效應。陳文敏:「4個情況相對含糊,大家都不清楚,就等如禁止這首歌。最令人撲朔迷離的地方是你已經有國安法、23條立法、國歌法,如此多法例都不夠,仍要禁制令,那禁制令用來做甚麼?」
他認為除非網上影片顯示歌曲是香港國歌或者香港獨立,否則看不到供應商必須移除。陳文敏:「我的店賣刀,刀永遠可以讓人打劫、斬人,是否不可以賣刀?因為你始終禁制要有意圖,我沒有那個意圖,人們如何用、用的人可能沒有意圖 ,那個人可能做學術用途是容許、時事報道是容許,都要有那首歌才可以用。」
陳文敏又說案件沒有被告,沒人有權上訴,即使持分者入稟要求更改命令,門檻亦非常高。陳文敏:「接下來如果有網絡供應商出來想到法院要求更改,因為影響個人權利,只能夠去原訟法庭,除非個案很特別,否則原訟法庭基本上受上訴庭判決約束、不能改。可能要輸兩次官司才到終審法院,但實際上沒有人這樣打官司,很可惜鄒幸彤曾經要求介入,當時法院不批准,我想這是個錯誤。」
法庭去年審理禁制令申請,記協因為律政司同意豁免新聞報道決定不申請介入。律政司上訴階段,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曾申請介入,但法庭拒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