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未婚產子憂被父母責罵 聯閨蜜踩死親生仔囚4年 官:初生嬰已有生命權
【有線新聞】內地一名19歲女子去年5月未婚產子,在馬桶誕下初生嬰兒,但因害怕被家人責罵,決定與閨蜜一同踩死親生嬰兒。她隨後因大量出血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發現嬰兒屍體,從而揭發事件。涉事女子早前被判囚4年,其閨蜜則判囚3年,緩刑4年。
涉案女子小寒(化名)因工作結識男朋友,交往期間意外懷孕,但在懷孕期間與對方分手。直至去年5月,小寒在家中感到肚痛,在馬桶產子。因小寒年紀尚輕,未有產子經驗,逐致電閨蜜小冰(化名)前來協助,將在馬桶的初生嬰兒移到地上;小寒擔心父母得知後會責罵,所以決定與小冰踩死嬰兒。
小寒入院父母始知真相 官指初生嬰已有生命權
酒泉市肅州區人民法院認為小寒和小冰兩人的行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並構成共犯關係。在共同犯罪中,小寒是主犯,而小冰受到指使犯案,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屬於從犯,而且犯罪時未滿18歲,依法應從輕或減輕處罰。根據其他從重或從輕的情節,法院最終判處小寒有期徒刑四年,小冰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法官指,小寒懷孕後其父母仍不知情,直至案發後小寒因大量失血入院,其父母才知道真相。他稱,這類案件一般是出於對法律常識的缺乏,認為殺害自己的子女,只是一個嬰兒,因此在犯罪時無所顧忌,但嬰兒脫離母體後,只要能獨立呼吸,就已具有生命權。
法官續指,為了避免同類悲劇再度發生,應該要從觀念上改變民眾的傳統認知;另一方面各方需加強法治宣傳力度,同時父母要加強與子女的溝通,學校與社會也要加強對孩子的人格培養及性知識普及,預防和減少未婚懷孕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