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黃振強認用捐款賭博、娛樂 稱忘記有否告知隊員逃往台灣計劃
【有線新聞】「屠龍小隊」等多人涉嫌策劃2019年民陣遊行放炸彈,認罪的黃振強開始接受辯方盤問,承認用籌集得來資金賭博及娛樂,又說不記得有否告知其他隊員行動後要逃往台灣的計劃。
黃振強第五日作供,說「屠龍小隊」經費由他管轄,不會仔細向隊員交代如何使用。經費除了買軍火,其餘是應付自己衣食住行等個人開支,以及籌備逃往台灣。代表被告張俊富的大律師李國輔問黃振強有沒有告知張俊富要逃到台灣的計劃,黃振強說不記得其他隊員是否知道,但張俊富應該知道12月尾要去台灣。黃振強又說有安排自己跟另一隊員林銘皓的逃走路線,李國輔問是否只有你們兩人,黃振強答不記得,說他有想過行動和逃走路線,但沒有細想離開香港的細節。
李國輔又問及2019年12月小隊成員曾到澳門遊玩,黃振強說是想帶隊員散心,在當地吃飯和按摩,但他忘記了有沒有去賭場。辯方呈上黃振強的馬會投注紀錄,顯示他投注總額超過29萬,問這些是否用「屠龍小隊」名義籌集的金額,黃振強說應該是,但沒跟隊員說。李國輔質疑他私吞籌回來的錢給自己用,黃振強否認,又不同意自己喜歡賭博,認為只是一種紓壓方法。
辯方也質疑黃振強就缺席「西貢試槍」一事,錄影會面內容與庭上說法有出入。律政司信件也說黃振強沒有打算用炸彈和槍殺死警員,但他庭上供詞卻說有。黃振強解釋是錄影會面時情緒慌張和混亂,所以說了一些當時認為是真話的說話,又說是受到警員一定程度武力對待才向警方提供手機密碼。黃振強承認與屠龍小隊去泰國旅行期間,曾經提及用示威堵路等方法引警察出來,但沒有再討論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