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情況工作安排守則修訂 建議與黑雨一致 僱主不應扣減工資或津貼
【有線新聞】勞工處修訂《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及《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規定政府公布「極端情況」生效時建議的工作安排,大致與黑雨一致。
政府去年九月暴雨下首次發出「極端情況」,勞工處總結經驗修訂守則,若政府公布「極端情況」,僱員要留在原有地點或安全地方,不要啟程上班,而已在工作崗位的僱員,在安全情況下如常工作;如工作地點有危險,僱主應在可行及安全情況下安排僱員提早下班或暫避,僱主不應因「極端情況」扣減員工工資或津貼。
至於暑熱警告,避免或減少「彈出彈入」的情況,勞工處會參考天文台的「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當生效時就會直接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