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黃振強稱事前「踩線」 望傷到最多警員 行動後將帶隊赴台「軍訓」
【有線新聞】「屠龍小隊」涉嫌策劃2019年民陣遊行放炸彈案,控方證人黃振強繼續作供,提到行動部署細節,包括事前「踩線」,希望傷到最多警員。
被指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第三日接受控方盤問,提到2019年11月「屠龍小隊」開會,提及將會有大行動,會議結論是「屠龍」不需要親手使用槍和炸彈,只需要從旁協助吳智鴻,即案中其中一名被告,當時沒有決定行動日期。
到11月29日,有小隊成員在群組討論「踩線」,並建議在12月1日的遊行使用吳智鴻的20公斤炸彈 ,黃振強基於當時未準備好如何「走佬」離開香港,加上被告嚴文謙不在香港,覺得行動風險太高,於是放棄。
期間「屠龍小隊」內部一直有討論放置炸彈的地點,黃振強與被告張俊富曾經研究放在旺角朗豪坊一帶是否可行,張俊富擔心會波及無辜,黃振強就說想炸到最多警員,不理其他人。到12月3日,黃振強與吳智鴻兩組人會面,黃振強被通知在12月8日的民陣遊行行動。
黃振強又說,19年9月「屠龍小隊」成員張銘裕曾經與吳智鴻等人一起到台灣「軍訓」,他引述張銘裕說「軍訓」內容包括體格訓練、戰術訓練和使用武器。黃振強又計劃落實放置炸彈的行動後,於12月下旬帶同全隊隊員離開香港往台灣,同時接受第二次「軍訓」。
案件星期五續審,控方將針對眾籌盤問黃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