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驗樓令、消防指示多年未遵辦 李家超:年內修例提高罰則
【有線新聞】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大廈的強制驗樓令及消防安全指示多年來仍未遵辦,行政長官李家超指今年內會修例提高罰則,同時容許當局介入維修消防設備,再向業主追繳費用。
華豐大廈三級火,屋宇署在2008年及2018年先後發消防安全指示及強制驗樓令,但至今仍未遵辦對上一次消防裝置年檢,已超過12個月,不符合法例要求。
行政長官李家超說今年內會提交修例建議,提高罰則,已要求保安局縮短兩至三個月提交草案予立法會。
李家超:「在572章的消防工程方面,我們將會有建議提交給立法會,在某些特別需要的消防設施,如果有延誤,我們亦認為有急切性做,政府可首先做了,才向有關單位收回應收的費用,甚至加上一些罰款。」
李家超亦已要求部門壓縮執法程序、提高檢控速度等,他又建議業主善用市建局提供的平台組織維修及申請資助,重申保障大廈安全是業主的責任。李家超:「我看到有些延誤是有些工程費突然增加許多,如果有人從中取利或有不合理收費,應向有關部門,特別是市建局,有較公平判斷,但從中取利是社會不容,因大廈安全影響每個人。」
李家超稱香港舊樓數以萬計,但資源有限,已要求部門檢討程序以及制訂執法優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