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一、二樓近付之一炬 年檢未符要求 法團主席:逾3,000萬報價不合理
【有線新聞】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消防系統未能有效操作,亦沒有根據法例依時做年檢,法團主席解釋是疏忽,又說大廈之前計劃大維修一併提升消防安全,但報價達三千萬元難以承擔。
當日火勢最猛烈是一樓及二樓,幾乎所有東西都燒毀,一樓這個劏房單位電線都外露;懷疑首先起火的天井,大火過後仍見大批雜物,亦有燒到變黑的手推車和木梯;一樓的勁力健美中心牆身、地板都熏黑,健身器材損毀。
火警當日消防調查發現大廈火警警報系統、消防喉轆系統及滅火筒都不能有效操作,已於上周五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如果未於限期內遵辦就會執法。消防處又指,大廈上次年檢是前年9月21日,未有按法例要求每12個月檢查一次,去年11月1日已向大廈法團發信要求再檢查,正調查大廈有否違規。
大廈法團主席解釋這次只是個別事件,華豐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葉曉紅:「這是行政管理人員疏忽了一點,(適逢)換屆要選主席等,所以因此漏了做,十多年來我們也很準時。我們法團委員、主席都是義工,我們沒意思說刻意不做,不會,一定做。」
這場三級火造成五死四十傷,屋宇署早於2008年已向大廈發出消防安全指示,並在2018年發強制驗樓令,兩項命令至今仍未遵辦,葉曉紅指在農曆新年前曾與消防安全顧問公司開會,但收到的報價極不合理。葉曉紅:「顧問公司(開價)3,000多萬元,我們找政府(估價)也是1,000多萬元。價錢合理就很易通過,你硬要通過,但價錢很貴,就很難通過。我們一直有不停做、不停維修,不過是較小型維修,你看我們樓梯維修是在兩個月前,有一直做,但不是數千萬元,因為我們要便宜、分段做,他們不喜歡,要做大生意、賺多點,我們要斬件式做令他們賺不到錢,就說我們不做事。」葉曉紅強調,一直有為大廈維修防煙門,並非刻意不執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