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環保署:半年適應期將巡視勸喻 商戶若將成本轉嫁顧客是商業自由
【有線新聞】首階段即棄塑膠管制本月22日實施,環保署說首半年適應期只會巡視勸喻,之後屢勸不改才會執法,又指商戶如果將成本轉嫁顧客,都是商業自由。
這支紙製飲管在珍珠奶茶浸泡近一個半小時,你們可以摸一摸,仍然是很堅硬,再過一個多星期,無論是外賣或飲珍珠奶茶,都要轉用這一類非塑膠餐具,環保署安排供應商介紹環保餐具。
甘蔗渣湯羹餐具商說用過洗完,乾透後就會回復原本硬度,賣兩毫一隻,比市面一般塑膠餐具貴約五成。環保餐具商負責人Iris:「我們多了很多查詢,每天都多了很多查詢,而客戶也很多不同類型,例如餐廳、連鎖店。」
環保餐具貴了,食肆會不會將成本轉嫁食客?環保署就指是商業決定。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胡偉文:「塑膠和非塑膠的價錢其實只相差幾仙,當然最後食肆決定收不收,或者如何向顧客收費,其實是商業決定,食肆最後用什麼方法將成本反映出來,他有他的自由。」
環保署說首半年是適應期,會集中宣傳教育,主動巡視40,000間食肆、零售商店及酒店,了解他們的困難,適應期過後仍然屢勸不改才會執法。環境保護署署長徐浩光:「如果有困難會幫助,每次工作都會記錄在案,記下原因,當再去巡視時會看看,我們會視乎他們是否已完成應做的事、作出改善,有需要會發勸喻或警告信,之後才會因應實際情況執法。」
第二階段擴大管制範圍,包括禁止出售牙線棒,以及不准向外賣顧客提供食物容器,就會視乎市場上有否足夠替代品,再決定實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