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認侮辱國旗區旗判囚45日 官:拆下旗幟已是侮辱 有線新聞 2024年03月27日 【有線新聞】一名男子搖晃懸掛路邊的國旗及區旗,並掉進明渠,承認侮辱國旗及區旗罪,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囚45日。 裁判官判刑指,國旗及區旗有象徵國家主權的意義,無論涉案旗幟有沒有被弄污,被告把旗拆出來的行為已是侮辱。案情指去年7月,元朗明渠的行人路欄杆掛上國旗及區旗慶祝香港回歸,有女途人目擊並拍攝被告搖晃及把國旗、區旗丢進明渠,其後報警,被告翌日在天水圍住所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