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性合約|門檻改「468」 張宇人憂中小企百上加斤 孫玉菡:潛在成本微不足道
【有線新聞】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討論修訂連續性合約門檻,放寛以四星期合計工時達68小時計算,政府計劃明年上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但有議員希望政府盡快落實。
俗稱「418」規定的《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勞顧會早前達成共識改為「468」,即只要僱員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工時達68小時就被視為連續性合約,可享有薪年假及病假等權益。政府預料有11,400名僱員受惠,企業每年或要額外付1.5億元,計劃明年上半年提交修訂草案立法會審議,有議員關注修例時間表。
選委會界別(民建聯)郭玲麗:「既然修例是為了保障(勞工),為什麼要等到明年?」勞工界(勞聯)周小松:「你在《僱傭條例》中只不過在定義當中修訂,其他條文都用「連續性合約」用字,只要前面(定義)改了,實際上不用改那麼多。」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大家要明白這個安排是會影響,雖然不是每個僱主,但是他們要知道,他要改變系統,這就會影響很多企業和僱員;第二也要檢查《僱傭條例》下有沒有地方因而要改動。」
亦有議員認為修例令中小企業百上加斤。飲食界(自由黨)張宇人:「最喜歡打我們這些中小企老闆的心口、打他們的荷包派福利、做善事,這個真的無補我們惡劣的生存空間。」孫玉菡:「『468』的轉變對企業帶來的潛在成本是微不足道,但確是對某一些僱員是幫到他們。」
會上通過四名工聯會議員提出的議案,促請政府盡快通過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