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清遠少年強姦女童 差幾個月獲「年少脫罪」 老師揭煙酒欺凌「全校有名」
【有線新聞】內地未成年人犯罪再度引發輿論震驚,繼河北邯鄲市有3名初中生殘殺同窗,廣東清遠亦有名13歲「問題學生」強姦女童,而且案發時與「14歲刑事責任年齡」僅差數個月,公安部門決定不予立案,引發受害者家屬及輿論強烈不滿。男生其後更獲准正常上課,其任教老師明言「沒法阻止」,直斥其頑劣已是「全校有名」。
女童下體出血回家 檢查揭處女膜破裂
內地「澎湃新聞」引述受害人家屬陳女士表示,其8歲侄女陳果(化名)就讀小學二年級,上月26日放學後和讀小五的姐姐在附近公園玩,由於姐妹倆「拌嘴」,姐姐先行回家,陳果隨後遭到一名男孩帶至附近房子侵犯。陳果事發後被下體血漬嚇到,哭著回家跟父母說了此事,之後父母報警並帶其去醫院檢查。診斷結果顯示,陳果的處女膜破裂,「見少量血跡,左大腿內側見兩處淤黑」。
家屬其後了解到,男孩陳某讀初中二年級,與陳果並不認識;犯事後沒有回家,跑到了五、六公里外的同學家,當晚被警方找到,但很快就被放出來。陳某於2010年5月出生,還差幾個月才滿14歲,派出所民警告知家屬無法追究其刑責,陽山縣公安局亦作出不予立案通知。然而,跟據陽山縣政府本月20日發出的通報,陳某在審查中「對其涉嫌強姦他人的事實供認不諱」。
校方:上級未有通知 沒權力不准上課
陳女士指陳果遭受巨大心理創傷,需要接受心理輔導,認為「這麼惡劣的事件發生了」,犯案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不能「沒有任何處理結果」,已向多部門投訴反映此事。澎湃新聞則從知情人處獲悉,事發後陳某曾被停課,現在又回校上課了,「在未有上級通知前,老師也沒有權力不讓陳某回校上課」。
據了解,陳某的老師曾向受害人家屬表示,陳某是個問題學生,有喝酒、抽煙、曠課、欺凌等行為,「七年級的時候就全校有名了」,平時班上同學投訴他,「老師也拿他沒辦法」,上學期老師還勸過家長帶陳某去封閉管理的學校讀書。陳女士又指事發後曾與陳某父母在派出所見過一次,當時對方稱家裡困難,沒錢賠償,提出給2萬元和解,並要求出具諒解書,陳果的父母很氣憤,拒絕和解。
法例可採矯正教育 當局經傳媒曝光才跟進
內地於2020年曾修例下調「法定最低刑責年齡」至12歲,但範圍限於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應當負刑事責任」,不過同時例明因不滿十六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正教育。
「能有性侵的行為證明他什麼都懂了,為什麼要放任?」、「法律到底保護誰?受害的未成年人為什麼不保護?」、「最近都是13歲小孩犯罪的新聞,是該修改法律了」!網民普遍支持向犯案追究刑責,又質疑縣鎮兩級政府不作為,一句「未滿14歲」作擋箭牌,助長青少年犯罪滋生。面對傳媒查詢及輿論批評,當局20日才公布陳某「被依法送至專門學校進行訓誡教育,相關部門已撫慰女孩及其家屬,後續處理工作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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