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有議員指被捕人羈留時沒告發內容難抗辯 政府:不應過早披露妨礙調查
【有線新聞】《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會上,有議員關注法庭處理延長羈留申請時,如果不向被捕人提供告發內容會否導致不公。
選委會界別(新民黨)黎棟國:「被捕人可以用律師,亦可以自己陳述抗辯。你不得知警方做甚麼、手持甚麼,他如何去抗辯。即是沒辦法做出一個有效、經過考慮後,對他最有利的方法抗辯?」
署理首席政府律師梁文豐:「一般就這些調查很早階段的申請,警方在告發中會陳述很初期的調查,甚至可能當中有相關情報因為不能過早披露調查資料給被捕人,會影響調查。如果向法庭申請可不可以給,裁判官屆時可能要作出酌情上決定,但原則不應過早披露調查資料,妨礙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