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有議員憂額外羈留被捕人機制遭濫用 鄧炳強:裁判官認為有需要才批准
【有線新聞】草案提出警方可申請額外羈留被捕人多14天,政府指會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做法平衡了被捕人權利。
新界東北(民建聯)陳克勤 :「會否警方拘捕某人後,認為這人很可疑及非常複雜,我不理會了,一拘捕後就馬上申請(延長),肯定有足夠時間羈留和調查。」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你都要解釋為何不夠時間,必然要滿足裁判官,他認為有需要才獲批。」陳克勤 :「一拘捕就預先申請,可以這樣嗎?」鄧炳強:「我想這是合理性問題,如果拘捕後第一小時就申請,這是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