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TG發布仇恨政府、殺警言論 判囚16至38個月
【有線新聞】4人前年在社交平台發布製造爆炸品及殺警言論,承認串謀傷人及煽動等罪名,分別判監16至38個月。
4人前年2月至5月在Telegram一個群組討論製造汽油彈,以及發布仇恨政府和殺警言論,承認串謀傷人和煽動罪。法官練錦鴻指首被告陳思諾是群組管理員,擔當領導角色,積極參與討論,發表13則煽動帖文,帶頭侮辱政府和公職人員、執行防疫政策的市民是奴隸,又揚言要「大屠殺」;警方拘捕他時檢獲一把刀,顯示他有意付諸行動,帖文的語氣和手法跟2019年生事的人差不多,判他監禁38個月。
次被告李浩源,法官指他較遲加入群組,但積極參與討論,曾發表製造炸彈及汽油彈等帖文,又管有氣槍、彈盒、防彈背心等,顯示他參與程度不低,亦曾協議用武力破壞政府或攻擊政府的支持者,判監29個月。其餘兩名被告黃澦羅及蔡啟棉參與程度較低,加上認罪,分別判監24及16個月。被告蔡啟棉判監16個月,代表律師說他已還柙超過16個月,相信稍後可以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