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研賦權警可延遲羈留者見律師 林定國:絕非剝削緘默權利 會確保條文寫得仔細
【有線新聞】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明天結束,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正如火如荼草擬法例,強調延遲被捕人士諮詢律師不影響他們的緘默權利。
立法會研究23條立法的小組委員會首次開會,有議員關注政府建議賦權警方可以延遲拘留人士諮詢律師。
選委會界別管浩鳴:「不能諮詢某些律師,絕對同意的,因為某些律師可能有點問題,或我們認為他(有問題)。但關於被拘留人士不能諮詢任何律師,我不知道未來考慮上是怎樣任何律師,是否委派給他的律師都不行?」
選委會界別簡慧敏:「平衡維護國家安全,亦要顧及諮詢律師都是一個權利,這裏如何做一個平衡?」
林定國:「一定會寫得很仔細有甚麼很例外情況要延遲,即使在這段時間見不到律師,不代表執法人員可以私下對他有很多諮詢及問他拿很多證據作為呈堂證據,這方面一定會保障被告人保持緘默的權利,拖延的時間一定有必要性,亦會盡量減短。」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就關注觸犯國家秘密罪行的門檻。
港島西(新民黨)葉劉淑儀:「香港在我記憶中,幾十年來,我們好像沒有檢控過他人非法竊取國家機密,或披露國家機密,亦沒有真正檢控別人間諜罪,這些罪行其實是否很難干犯?」
林定國:「無論就國家秘密定義也好,或將來構成罪行需要的意圖也好,一般正常新聞工作者很難想像會有機會觸及到,我們說的明知故犯的行為不是說一般不知不覺做正常東西時會誤墮法網。」
林定國指,正分析諮詢期內收到的意見,加緊草擬法例,會盡快提交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將在草案首讀後立即轉為法案委員會,加快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