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六四集會案|高院駁回鄒幸彤刑期上訴 官︰已寬大處理
【有線新聞】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煽惑六四非法集結終審敗訴,發還高等法院處理刑期上訴再遭駁回。
案發在2021年,警方以疫情為由反對六四維園集會,鄒幸彤於社交平台及報章撰文呼籲公眾參與集會,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監15個月,她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法官張慧玲頒布判詞,說即使鄒幸彤並非在保釋期間犯案,但她無視法律、重複犯案,裁判官有充足理由提高量刑起點,她面對的其中五個月刑期與另一案同期執行,已經屬於寬大處理,更遑論明顯過重。
張慧玲同意裁判官說法庭在判刑時,不會考慮上訴人的政治背景和理念,而是衡量上訴人犯案時的處境及煽惑行為所帶來的風險,不能以當時的疫情不嚴重為理由,要求法庭批准刑期上訴,決定駁回申請,鄒幸彤要繼續服刑。
鄒幸彤的刑期剩下大約三個半月,她另外被控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服刑完畢後要繼續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