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團旅行拒買5萬元手鐲 一家五口稱遭趕下車 事主拍片申訴被揭隱瞞事實
【有線新聞】低價旅行團強逼旅客購物的事件時有聽聞,內地有一家五口在大年初一(10日)參加旅行團到雲南旅行,團費1.7萬元(人民幣,下同),但途中因拒絕購買價值五萬元的手鐲,其後被導遊趕下車,事主向相關部門投訴,獲回覆指「導遊目前正在接待其它旅遊團,沒有時間當面道歉」,但事主最終被揭發隱瞞事實。
事主田女士與家人參加了一個旅行團,新春期間到雲南昆明、大理、麗江等地旅行,團費1.7萬元。田女士在出發前已問及旅行社,該團是否設有「強制消費」,其後對方回覆「不強制購買」。直至年初四(13日),他們隨團到麗江觀光,期間到一間玉器店時,被要求購買一隻價值五萬元的手鐲,否則就會被逐出旅行團。
拒買五萬元手鐲 稱當局指導遊沒時間當面道歉
田女士表示,該手鐲完全不值五萬元,更形容「500元都不值」,故拒絕購買,最終一家五口被趕出旅遊巴,而同車團友為息事寧人,大部分都有購買玉器,消費最高的團友更買了逾20萬元,全團合共超過80萬元。田女士一家最終提前結束旅程,自行購買機票回家,並向當地文旅部門投訴,要求導遊道歉,但稱獲回覆「導遊目前正在接待其它旅遊團,沒有時間當面道歉。」
她事後指出,旅行社退回一萬元未完行程的費用,「除了沒收到導遊的道歉,對麗江文旅局和旅行社的態度很滿意。我們只是普通老百姓,不想再因為這事被打擾了,只想事情盡快有個結果」。
事主被揭隱瞞部分事實 當局協調誠意滿滿
事件發起網民關注,但田女士則被揭發隱瞞部分事實,當日在玉器店發生衝突後,田女士報警要求協助,隨後警方將她一家送到另一個旅行團。行程結束後,原本旅行社的領導和文旅局代表與田女士一家見面,最終旅行社承諾第二日安排導遊道歉,並單獨安排車輛接送田女士一家到附近景點遊玩,而田女士當時表示滿意,沒有其他訴求。當地文旅局副局長亦親自告知田女士,指事件已立案處理,涉事導遊已被行政和經濟處罰。
麗江文旅局及後發通報,指事發當日沒有發生強逼購物事件,張姓導遊未獲旅客書面同意,自行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遊合同,提出為田女士一家五口換車,雙方發生分歧,調解後旅行社單獨安排車輛予田女士一家在麗江的行程,翌日上午返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