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引反恐條例案|控方宣讀黃振強涉串謀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案情
【有線新聞】律政司首次引用反恐條例控告十人,在2019年串謀引爆炸藥及殺害警員,案件續審。
被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四名被告認罪,六人不認罪。控方宣讀被告黃振強和涉及另一宗串謀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案的案情,黃振強早前承認控罪。控罪指他2019年8月起以屠龍小隊名義在網上眾籌,用作殺害警員,期間他與另一人的戶口存款總額超過400萬元,他承認款項用作購買裝備等。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星期四,處理被告黃振強及吳智鴻被控違反反恐條例的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