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杜淦堃:條例採用內地國家安全定義 屬符合法理、有例可循
【有線新聞】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說,23條採用內地國家安全定義是符合法理,亦有例可循。
杜淦堃在報章撰文,提到《公安條例》及《社團條例》中國家安全定義是保衛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完整及獨立自主,而內地《國家安全法》的定義比較廣泛。杜淦堃說國家安全是影響國家整體的重要政策,既然終院案例裁定香港在處理外交事務應該與國家一致,處理國家安全定義亦應該與內地保持一致,足以涵蓋不同無法預測的情況,但強調同時要有適當程序保障,確保《基本法》賦予的權利獲保護,國安案在香港繼續以普通法原則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