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鄧炳強證任「反駁隊」隊長 應對抹黑及挑撥言論 稱判斷是否屬國家機密可按常識
【有線新聞】立法會聯席會議討論23條立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正研究是否在竊取國家機密條文,加入「重大公眾利益」作為免責條款,他在會後強調沒有任何職業有特權,任何人都要遵守法例,又稱會親自擔任反駁隊隊長。
在立法會聯席會議上,有議員關注竊取國家機密有否免責條款。新界東北(新民黨)議員李梓敬:「很多時候媒體會接觸和發放消息,如消息涉及國家安全,擔心自己誤墮法網。」鄧炳強:「如果看到印有政府高度機密,這很清晰沒有合法權限。第二,視乎是否與國家安全有關,舉例天氣預測與國家安全無關,但如涉及防務、部署,很明顯涉及國家安全。」
23條立法新增間諜罪,有議員關心市民會否誤墜法網。選委會界別議員管浩鳴:「有些市民說我可能不小心識一個人、原來那人是間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草擬法例時一定會就意圖,一些故意行為才會構成刑事罪行,所以不會存在、不需要擔心因為不小心、不覺意、不知道,所以違反國家安全案件。」鄧炳強又說成立反駁隊有必要。鄧炳強:「應急反駁隊,本人是隊長,有人提出澄清就可以、為何要反駁。若有人刻意抹黑、用假東西、挑撥你,就不能解釋就可以。」政府說會向不同團體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