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因餵母乳拒打針、嘆難取證明感無奈 議員促釐清醫生豁免評估 僱主冀平衡雙方
【有線新聞】政府計劃修訂《僱傭條例》,僱主有權解僱不打針而缺勤的員工。勞方代表說現時取得豁免打針證明有困難,有在商場工作的女員工說,要餵哺母乳所以不打針,但現時要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做抉擇。
衞生署說餵母乳的女士可以打復必泰,不過餵了母乳近一年的任太仍不敢打針。任太:「復必泰其實是新技術,都擔心疫苗會經母乳傳給小孩,不知道將來有甚麼影響,打算能拖便拖。僱主方面跟政府方向做事,我在商場內工作,所以若要保工作我一定要打針,僱傭條例也說要改,所以比較無奈,很難找到醫生出證明,因為我們沒有特殊原因。」
要取得豁免打針的證明,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說,政府上月已有表格提供給醫生,讓他們評估餵母乳母親、孕婦、嚴重病患者等是否適宜打針。鄧家彪:「的確有母親為2至4歲、或2至3歲嬰兒繼續餵哺母乳,如何證明呢?醫生是否肯填寫豁免?我們很難想像有甚麼工作又不用進入商場,又不用去任何政府部門、食肆。關鍵是法例和現實能否配合豁免機制行使?若突然30萬打工仔拿表格找醫生,要公平、客觀、專業做評估又是否可行?」
勞顧會僱主代表施榮懷:「我相信大部份僱主會理解情況,不會因為要一個哺乳母親為了小朋友不能打針而解僱她,有需要與勞工處一起協商、解決,因為每人情況都不同,如何取得平衡點。」他說,修例後釐清了勞資雙方的責任,減少不必要的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