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16宗投訴涉612基金、有成立個案 強調與大律師公會調查方向不同
【有線新聞】律師會早前接獲16宗與612基金相關的律師投訴,當中10宗已完成調查,詳情容後公布;又說與大律師公會投訴調查結果不同,是因為雙方專業業務有差別。
律師會交代涉及612基金有關事務律師的投訴有16宗,當中10宗完成調查。這些投訴涉及甚麼內容,成立的個案又有甚麼理據,陳澤銘說要待所有程序完成才會公布細節。陳澤銘:「在這10宗完成的案件中,當中包括不成立個案,亦有一些成立個案。成立的個案亦有不同程度處分,最嚴重個案我們可能需要轉交至獨立律師紀律審裁團處理。」
大律師公會日前公布612基金相關投訴,38宗全部不成立,與大律師公會的調查結果有不同。陳澤銘說兩個獨立監管組織專業及性質都不同,「我們香港事務律師需要直接面對客戶,我們有責任知道客戶的資料。律師亦有責任按反洗黑錢條例同律師會專業指引要求,對客戶盡職調查,都是律師會調查投訴的方向,有沒有違犯這些內部規則。而大律師一般情況下不會直接接觸客戶,所以他們的規定與我們有不同。大律師只會透過律師與客戶聯繫,我們在基本性質上與大律師有差異,希望大家明白香港律師會與香港大律師公會調查方向並不相同。」
律師會重申非常重視會員操守,被投訴的律師在機制下有充足機會答辯及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