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大律師公會指條文愈清晰、公眾愈明白 律師會:立法前應廣泛諮詢
【有線新聞】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今年立法議程,包括《基本法》23條立法,保安局說會適時展開公眾諮詢,今年內完成立法。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毋須白紙草案諮詢;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可透過網上收集意見。
政府今個立法年度計劃提交29條法案予立法會審議,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列明會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完善相關法律以維護國家安全,草案由保安局負責,但未有寫明是上半年或下半年提交。(局長想問23條何時會交上立法會?)(甚麼時候會做諮詢?)(會否做白紙諮詢?)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盡快」。
擔任保安局局長期間、曾推動23條立法的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就認為,政府毋須再做白紙草案諮詢,根據2002、2003年經驗,政府先發表文件、做3個月諮詢,2003年2月將條例草案交到立法會,相信政府一定會跟本地程序,相信有諮詢,然後將條例草案交去立法會。條例草案是藍紙草案,已經有詳盡條文,我完全看不到需要白紙草案的諮詢,當年有人提出白紙草案,是一種拖延立法手段、是絕不可取。」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就認為,特區政府可以參考外國做法,毋須全面諮詢,「我們如果看外國的經驗,會發現例如英國最近通過了他們的國安法,其實他們都沒有全面公開的諮詢,只是開了一個網站,給一個月時間讓英國人提交書面意見,我認為如果只是處理爭議不大的課題,其實網上諮詢都是一個可以接受的諮詢方式。」
不過有議員認為政府要做好解說,新思維狄志遠:「過往經驗跟我們說,23條立法在社會上帶來一種風險,而如何管理風險?這個是政府要做的責任,這個責任是如何可以聽取民意,解說清楚。」
2002年政府曾提出23條立法,引發社會爭議,最後未能成功立法。
大律師公會指,除了考慮維護國家安全外,23條立法亦要考慮人權保障,希望兩者可以取得平衡,公會深信任何立法也要有充份諮詢,條文愈清晰,令公眾愈明白,公會屆時會獨立地從法律角度,專業地表達法律意見。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亦說,23條立法前應廣泛諮詢,確保草案尊重和保障香港居民,在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