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曾與李宇軒處理眾籌、廣告費 警國安:向逾20媒體轉賬900萬元
【有線新聞】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警方披露黎智英與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曾透過多個銀行戶口處理眾籌和廣告費。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控方宣讀警方國安處負責財務調查警員的證人供詞,說19年案發期間,李宇軒的戶口曾收取四筆大額款項,包括超過600萬港元眾籌收益、50萬港元來自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款項,以及一筆30萬英鎊,即約300萬港元的英國匯款;李宇軒曾透過名下六個戶口向逾20間本地和海外媒體,轉賬超過900萬港元支付廣告費。另外,辯方稍後會提交陳詞,爭議控方專家證人、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口供的可呈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