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公屋居民瞞過千萬資產 涉虛假陳述判囚十日、緩刑一年 i-cable 2022年02月16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一名公屋居民隱瞞約1,500萬元資產,承認兩項作出虛假陳述罪,分別被判監十日及緩刑一年,兼罰款2,000元。 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審理。被告是一名公屋居民,住在粉嶺祥華邨,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沒有申請全權擁有一幅位於上水已興建住宅物業土地,資產淨值約1,500萬元,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及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違反兩項《房屋條例》條例,被房屋署檢控。他承認兩項控罪,分別被判監十日及緩刑一年,以及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