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最終日審訊圍繞普通法原則能否詮釋國安法 完成結案陳詞 裁決日待排期後通知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完成結案陳詞,法官押後裁決,排期後再通知控辯雙方。
經歷118日聆訊,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最後一日審訊圍繞如何詮釋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條文。大律師關文渭代表12名被告陳詞,引述顛覆政權罪條文「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一句,指前兩者都點明這類手段的共同點是物理強迫,法庭應該採用「同類原則」,詮釋「其他非法手段」,必然包括武力脅迫或強迫的含意,單單使用武力手段未必違法;定罪時也要一併考慮顛覆意圖,若被告行為有意顛覆但沒有武力手段,被告不應被定罪。
法官陳慶偉舉例問如以電腦病毒攻擊政府電腦系統,導致無法運作,或釋放化學物質、新型肺炎病毒等生化攻擊是否也不屬非法手段,沒有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文渭說這些行為應已干犯恐怖活動罪,但不屬於顛覆政權。
陳慶偉另關注港區國安法由中央制定,「同類原則」是普通法詮釋原則會否不適用,關文渭引述「呂世瑜案」判辭,說國安法須與本港法律並行,但全國人大訂立國安法時發表的講話沒有明言顛覆政權的手段,無助法庭解讀控罪範圍,重申顛覆政權罪範圍不應太闊,否則非常危險。
法官聽取所有陳詞後押後裁決,撤銷保釋被告的宵禁令,其他保釋條件不變。日前的審訊透露,法官預計初選案要待三至四個月後才有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