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郭卓堅覆核提名機制:三會成員贏起跑 律政司:沒排除他人 周五判決
【有線新聞】郭卓堅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改制後的區議會選舉候選人須獲三會委員提名的做法違憲,申請方指超過四分三候選人都是三會人士,形容他們是「贏在起跑線」。
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案件,郭卓堅早上到法院旁聽。他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新制下的區議會選舉候選人必須取得最少9名三會成員提名,做法違反《基本法》保障的選舉權和被選權。
申請司法覆核一方說提名機制令三會提名權凌駕公眾權力、缺乏制約,三會間選產生和政府委任的區議會議席已佔全部議席八成;基本法列明所有香港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兩成地方選舉議席理應開放供所有人參選,但參選人卻受三會提名制限制;最終區選候選人有超過七成五是三會成員,質疑機制阻礙非三會人士參選,三會人士在提名時亦沒有標準指引,做法並不公正,形容三會成員是贏在起跑線。
申請一方指有些人有豐富地區經驗只因為無法獲得三會提名,而被排除在外。
律政司反駁說申請方沒有證據證明多少民主派因無法取後提名而無法參選,亦無法證實他們為何取不到提名,而三會人士是因長期的地區工作,所以令自己有較大機會取得提名;又引用申請方的數據指仍然有兩成五的非三會人士可以取得提名,反映沒有將其他人排除在外。
律政司說有關提名程序已經完結,選舉宣傳工程正在進行,還有不足兩星期就是區選,質疑申請人太遲提出司法覆核。律政司就建議法官緊急處理案件,法官同意,並指太遲判裁是不健康的做法,有機會影響選舉,因此決定周五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