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食環未按食肆定罪記錄調整巡查密度 發牌審查會議九成九沒召開
【有線新聞】審計報告發現食環署巡查食肆,部份未有按照定罪記錄來調整風險類別,以致有處所巡查不足。
食環署去年對持牌食物業處所巡查超過19萬次,作出了3,152宗檢控。根據指引,按風險類別決定巡查密度,包括食物安全和衞生風險評定,並在每年12月作年度評估。審計署在3個分區,根據風險分類巡查制度名單揀選了15個持牌食物業處所,當中有6間曾違例被檢控,但只有1間定罪後,風險類別立即降級,餘下5間沒有相應下調,平均延遲7個月。去年的風險類別年度評估,計算評分時無按規定計及全數6間的定罪紀錄或適當的風險水平,全部評分計算錯誤,其中有3間更被錯誤歸類為較低風險水平,令每次巡查時間相隔較長。
審計署認為食環署需要採取措施,確保按照指引適時和妥善地更新名單及根據風險分類巡查。食環署回覆指,在開發第3期牌照管理資訊系統時考慮增設得分計算功能。
另外在發牌制度上,通常在接納申請後20個工作天內就會召開審查小組會議,目的是便利申請人了解發牌及持牌條件。不過報告發現2018至2022年間預定有8,945次會議,但當中只有75次召開,佔所有申請的0.8%。審計署建議食環署檢視會議安排並採取措施,確保未開的會議另定日子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