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59家庭在港持有物業 首半年回收近2,000單位
【有線新聞】房署修訂富戶政策後,首輪申報限期月底屆滿,至今收回約八成半申報表。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指,蓄意拒絕交表者,最嚴重可即時終止租約,署方又考慮獎勵舉報濫用公屋的市民。
房署10月初向約8萬8千戶公屋家庭派發居住情況申報表,首輪申報月底屆滿,至今署方收回7萬4千多份,回收率約八成半。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指,署方近期已再向住戶發提示信,限期過後仍未交表的住戶將會遭調查,她提醒租戶如期交表。
羅淑佩:「為何兩個月限期都未能交回申報表,當然如果有一些需要酌情處理的情況,例如身體抱恙住院或外出公幹,這些我們會有人性化處理,但如果是蓄意不提交申報表或蓄意隱瞞,最嚴重是可以即時取消租約。」
署方正處理收回的申報表,現時已將約2萬5千份表,與土地註冊處的資料初步比對,發現59個家庭有成員在香港持有物業,當中4宗個案涉及破產、沒有違例,其餘個案仍待進一步調查。
羅淑佩說,上年度房署收回2,200個公屋單位,有約800個是因為欠租,另外約800個涉違反租約,而本年度首半年已收回近2,000個單位,相信本年度回收數量會比上一年度多。
羅淑佩指舉報制度有效,署方正考慮設立獎勵,鼓勵市民舉報違法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