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針豁免收緊 懷孕哺乳落榜、最長豁免半年 醫生「鬆手」可判專業失德
【有線新聞】衞生署收緊醫生簽發豁免打針證明書的門檻,只有少數情況例如中風或心臟病發可以豁免打針三至六個月,懷孕或哺乳期婦女不獲豁免。
健康不適合打針,又想去商場、餐廳,星期四起要在安心出行出示「豁免證明書」的二維碼。想取得證明要先過醫生一關,衞生署上星期一修改簽發豁免指引和表格,有兩個情況不可以打復必泰,包括對疫苗成份敏感或接種後患有心肌炎;不可以打科興的條件就四變三,剔走了懷孕或哺乳期的婦女。衞生署48頁的詳細指引沒有建議懷孕婦女打科興定復必泰,只說她們一旦染病,早產風險增加兩倍,以往有得豁免的癌症及免疫系統疾病病人,最新說病情穩定都可以打針,至於近期中風或心臟病病發的人,可以延遲打針三至六個月。
醫生簽的豁免書由以往有效期任寫,到現在規定只是三至六個月。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成員林永和:「以前填寫原因開放給醫生自己填,現在是剔表格,如果剔幾個格子,一款疫苗不可以打,另一款疫苗都可以接種,好處就是我們對疫苗的信心大了。九成九(都可以接種),一千個都沒有一個人是身體差到不能接種。」醫學會主席蔡堅就說,如果有人投訴醫生簽發豁免太寬鬆,成立的話,醫委會可以判醫生專業失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