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涉合謀訂佣金違競爭條例 中原助查獲不被起訴 競委會:舉報換寬待要鬥快
【有線新聞】競委會入稟控告美聯物業、香港置業以及五名管理層,與中原集團合謀訂定佣金比率。中原向競委會提出協助調查,換取不被控告。競委會說寬待政策是「鬥快」,只考慮首名舉報人。
四間地產代理,中原及旗下的利嘉閣、美聯及旗下的香港置業去年12月發出字眼一致的內部通告,規定今年1月1日起,所有一手住宅物業成交實收佣金最少要2%。傳媒報道後,競委會展開調查,發現中原及美聯的管理層事前會面最少六次商訂協議。
競委會調查組主管:「回佣多少,是買家揀選地產代理一個重要考慮的因素,因為回佣越高,代表買家實際需要支付的金額越低。」
競委會行政總監(行動)郭柏聰:「已構成嚴重反競爭行為,亦違反競爭條例中第一行為守則。住屋是香港一個主要民生議題,兩間地產代理商集團在界別屬龍頭地位,作出舉措對行業有重大影響。」
競委會入稟控告美聯、香港置業以及五名管理層,要求審裁處施加罰款、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並支付調查及訴訟費。有份合謀的中原沒有被控,競委會說中原較美聯早一個月、即今年二月撤銷指示,並向競委會申請寬待,提供資料協助調查,換取不對中原採取法律行動,是第三宗透過寬待政策蒐證的案件。競委會說沒有證據誰是主謀。
競委會主席陳家殷:「我們只會考慮首名第一位向我們舉報和申請寬待的業務實體,是鬥快的。」競委會行政總監(法律事務)李曉亮:「寬待政策可貴之處,是能將未來或未發生的合謀行為減低,不能確定競爭對手今日跟你合謀,明日會否跟競委會作出申請寬待。」
如果法庭裁定反競爭行為罪成,競委會有權向申請了寬待的中原發出違章通知書,要求他們承擔法律責任。受害人例如一手樓買家可以提出後續訴訟。
中原地產創辦人施永青說,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地產代理監管局說會嚴肅跟進,但不便評論事件,又指地產代理條例並沒有訂明佣金比率,但就着2015年競爭條例生效,局方發出了執業指引。今年一月再次發函,提醒地產代理不得訂立任何協議,妨礙競爭,會繼續與競委會聯繫,教育業界遵守競爭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