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國天下|湯家驊:本港民間政治活動多 政治性組織定義須較闊
【有線新聞】《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細則》賦予警方權力,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要求提供資料,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本台節目《家國天下》說,現在有不少情報機關或民間組織都會從事政治活動,故此「政治性組織」必須要有較闊的定義。
湯家驊:「它們是否都需要監管呢?它們是否在《實務守則》包括的範圍之內呢?這很值得去詳細界定 ,因為如果不界定,就會人人自危,人人都會擔心自己,問題就在這裡。如果你問我,我覺得界定範圍必須較英國界定範圍更廣闊,因為我們講的不只是官員,不只是執政的政黨,是很多表面上的民間組織,但在香港進行政治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