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女童上體育課跑步猝死 老師9分鐘後始做心肺復甦 家長質疑事前沒熱身、錯失黃金救援時間
【有線新聞】做運動前熱身可減少受傷機會,遼寧省一名小學二年級女生早前(25日)上體育課時,按老師指示跑50米短跑,期間突然倒地,9分鐘後老師才為她進行心肺復甦,但只進行了10多秒,而且期間曾中斷急救,救護員到場時女童的瞳孔已經放大,送院不治。女童家長質疑校方四大缺失,包括未有為女兒立即急救、跑步前亦沒有熱身等;校方提出賠償10萬元人民幣,家長拒絕,現正循司法程序解決。
7歲的花花(化名)當日早上11時,與同學在操場上體育課,老師安排他們50米短跑。從閉路電視片段可見,當花花跑到終點折返時突然倒地,旁邊同學發現但未敢上前攙扶,約30秒後體育老師靠近,並將花花扶到一旁,同學們則圍著花花,其後其他老師及班長疏散圍觀的同學。
事發9分鐘才進行心肺復甦 期間時斷時續
直至花花倒地7分鐘後,圍觀同學才逐漸離開,而老師則不停嘗試喚醒花花,2分鐘後體育老師對她進行心肺復甦,過程合共10多秒,中間時斷時續。花花的父親周先生表示,救護員到場時,發現女兒的瞳孔已經放大,送院不治,官方判斷花花屬猝死。
家長質疑校方四大缺失 拒絕10萬賠償
周先生表示,女兒平日健康良好,亦沒有病史,認為體育老師在安排50米短跑時未有熱身,這個行為存在風險,加上女兒倒地後沒有第一時間接受急救,錯失了黃金救援時間。他稱,老師應該先打電話求救,再對女兒進行心肺復甦,「體育老師沒有讓孩子躺平,而是扶她坐起來了,暈倒的情況下就容易缺氧、呼吸不暢,坐著、彎著身體更危險了。」他指,校方拖到7分鐘後才執行上述步驟,應該有人要為此承擔責任;而校方提出賠償10萬元人民幣,周先生不接受。
周先生提供與自稱老師的女子的對話錄音,對方表示花花倒地時還有呼吸,當時她曾試圖按人中將花花喚醒,「經常有小孩跑的時候摔倒了,我們一開始不敢去動」。周先生質問校方為何沒有校醫,校方表示校醫剛好在事發前請假,強調不會逃避責任,但責任劃分與賠償則仍要討論。校長表示,雙方願意走司法程序解決,但未有結果前將不再接受採訪。
根據香港消防處資料,當一個人突然病發昏迷及心跳停止,應把握3分鐘黃金救援時間,每延遲1分鐘搶救恢復心跳,生還機會就減少10%,腦神經細胞亦會因缺氧開始壞死,若延遲7至8分鐘,生存機會幾乎已降至近零。